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律不能降低中国的劳动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2日03:05 中国青年报

  本报北京4月21日电(记者程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今天在此间表示,从现实情况来看,中国的实际劳动标准很低,不能在法律上降低中国的劳动标准。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今天下午就劳动合同法草案征求意见的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信春鹰出席此次新闻发布会时作出上述表示。此前,学界有一种观点认为,中国现行法律

法规规定的劳动标准过高,并因为超前而无法得到有效执行。“但这种观点恐怕很难得到多数人的认同。”信春鹰说。她表示,8小时工作制是法定的劳动标准,从国际劳工组织到各国立法,到中国的劳动法,都是一个通行的标准,不能说中国法律规定的劳动标准过高。

  “实际上,从现实情况看,劳动标准很低。我们看到很多工人,他们都在做长于8小时的工作。”信春鹰说。目前,在很多行业尤其是劳动力密集型行业,农民工被迫超长时间加班、超低工资收入已成为普遍现象。“恰恰是因为为保护广大基层劳动者的利益,才要坚持相应的标准。这个标准在法律上是不能降低的。”信春鹰强调说。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