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第三次修改将“开门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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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2日03:05 中国青年报 |
本报讯(记者石洪涛)国家知识产权局一位负责人日前透露,我国已正式启动专利法第三次修改工作,继续加强和完善专利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4月1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秘书长陈仲华在“4·26”知识产权系列宣传活动启动仪式上表示,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继续加强与国务院法制办联系,力争尽早将专利法第三次修改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2006年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出采取开门立法的方式,发动社会力量针对国际国内出现的新形势和新问题,对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中需要进一步完善的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具体修改建议;同时结合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各专题的研究,吸纳其中涉及完善专利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的相关内容,将其作为专利法第三次修改的重要依据。据悉,第三次修改专利法的建议方案将在年底之前上报国务院法制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