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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657名初中生广东“打工实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2日05:50 华商网-华商报

  核心提示

  657名初三学生被山阳县职教中心送到广东打工,有的学生年龄不满16周岁,而工厂劳动强度很大,有时一天需工作13小时。

  山阳县职教中心解释,学生打工是“实习”。省教育厅认为这种做法违法。而广东

劳动部门表示:“不支持企业以各种名目使用学生工。”

  今年3月,山阳县职教中心从该县招收657名初三学生,送往广东的工厂“打工实习”。有的学生在工厂每天要工作13个小时,繁重的劳动让部分学生难以承受,要求离开。在这些学生中,有的甚至年龄不满16周岁。

  中介公司从中牵线

  据山阳县职教中心党总支书记郭鹏程介绍,今年1月,广西盛名教育有限服务公司和他们联系,该公司想和中心联合,开设“工学结合、勤工助学”工学班,使贫困学生“零学费入学”,接受职业教育并自食其力完成学业。中心通过考察,认为广西盛名是一家经过注册的合法公司,于是双方签下了《联合办学协议书》:中心负责招生工作,广西盛名负责为这些学生联系工厂“打工实习”。

  657名学生外地“打工实习”

  此后,职教中心和山阳县各个初中联系。招生工作非常顺利。3月13日、27日,在职教中心教师的陪同下,657名学生分两批前往广东。路费先由中心垫付,学生们挣了工资后再还给中心。

  根据和学生及家长所签订的协议,这些学生将在广东“打工实习”7个月,到9月份返回学校正式上课。打工期间,他们的工资不低于650元/月。工资由工厂打到广西盛名的公司账号上,每个学生要向广西盛名交纳“联合办学合作费”,每生每年500元,学生实习期间管理费每人次350元。学生每个月可以领到100元零用钱,其余的工资待“实习”结束返回学校后统一结算。

  郭鹏程说,这种做法是“推行工学结合与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借鉴外地“零学费入学”经验的一次尝试和探索,得到了山阳县教育局的支持。

  工作时间长达13小时

  然而,当第二批240名学生被介绍到广东省东莞市的某电器厂工作的学生进厂后,发现工作很累,每天要工作13个小时。4月6日,有19个学生因为不堪劳累,离开了这家工厂。据郭鹏程介绍,这19个学生有3个已经回到了山阳,另外的人经学校介绍,又在广东找到了新的厂家打工实习。

  有人反映,这些前往广东的初三学生中有不少人年龄不满16周岁。他们是改大了年龄才去打工的。这件事在当地引起关注,4月11日,东莞市劳动部门介入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东莞这家电器厂接收的这240名山阳县学生,都在16岁到18岁之间。16岁以上(包括16岁)18岁以下属于未成年工,是可以进厂工作的,但是,对未成年工要重点保护,加班时间不应该过长。东莞市劳动局一位负责人表示:劳动部门不支持企业以各种名目使用学生工。

  有学生年龄不足15周岁

  而电器厂称今年年初,“广西盛名”来联系业务,要介绍一些学生来“打工实习”。经过多次协商,厂方用了这批未成年学生。

  4月20日下午,记者在山阳县职教中心见到了这些打工学生的花名册,花名册上表明,这些学生都年满16岁。但记者随便打通了两个学生家的电话,结果被告知,一名学生是1990年农历10月出生,而另一个则是1991年5月出生,实际年龄不足15周岁。

  家长担忧学生身体难以承受

  1991年5月出生的倩倩(化名)离开家已经1个多月,到现在她的母亲还说不清女儿到底在哪儿打工。其母说:“孩子太小,不满15岁。她的年龄明明不够,也不知道怎么就能进了工厂。”这位母亲告诉记者,学校和他们签了协议,但协议由学校保留,她手上并没有。对此,她有些担心:万一发生什么意外怎么办?要是我们和学校发生了纠纷,要打官司,我们连个材料也没有。

  一位学生家长介绍,孩子曾经来电话,说工厂经常让他们加班,从晚上6点半一直干到凌晨零时30分。在学校来人和厂方交涉后,加班时间缩短了3个小时。但这位家长还是很心疼,很怀疑自己的孩子能不能吃得了这种苦。

  也有家长认为学校组织的这次“打工实习”很不错,让孩子们早日了解外面的世界,明白生活的艰辛。而他送孩子去参加“打工实习”的目的也就在这儿。

  律师认为有借学生赚钱嫌疑

  郭鹏程强调:这次活动我们没有从中谋取私利,学生们挣的工资,除了向广西盛名交纳中介费、归还学校垫付的路费外,其余的是他们用来完成职业教育的学费。

  但有律师认为:山阳职教中心带领初三学生外出打工是违法行为,从孩子们身体发育和工厂工作的现实环境考虑,这样做就是对孩子身体的摧残。劳务中介公司通过介绍这批学生“打工实习”赚取中介费高达四五十万元,学校安排学生“打工实习”赚钱向学校交纳学费,都有利用学生赚钱的嫌疑。

  山阳县派人赴广东交涉

  在得知前往广东打工的学生们工作时间过长的消息后,山阳县委、县政府对这件事很重视。山阳县职教中心主任朱书举和山阳县委宣传部、劳动局、教育局的工作人员于4月13日出发前往广东和厂方、广西盛名交涉,要求厂家保障打工学生的权益。

  对于山阳县职教中心将初三学生送到广东“打工实习”的做法,省教育厅的工作人员在回答广东媒体的提问时表示:山阳县教育部门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初三学生在初中毕业之前,都还处于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不能外出进工厂实习,更不能去工厂打工。山阳县职教中心组织这么多初三学生外出,性质很严重,是违法行为。

  郭鹏程认为,教育厅的观点是站在九年制义务教育的立场上说的。但山阳县是贫困县,经济困难,山阳县职教中心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让一些家庭困难的学生完成职业教育,这种尝试应该得到理解。至于操作上有什么不规范之处,可以继续完善。

  记者问:“职教中心有没有打算把学生撤回来?”

  郭鹏程说,要等去广东调查的人回来后再说。本报记者薛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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