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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中央文件精神切实加强人民政协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2日08:12 红网-湖南日报

  本报4月21日讯(记者蒙志军)今天上午,省委常委会举行2006年第12次会议,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要求认真贯彻中央文件精神,切实加强人民政协工作,推进人民政协事业不断发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春贤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周伯华、孙载夫、戚和平、谢康生、黄建国、石玉珍、郑治栋、于来山、蒋建国出

席会议,胡彪、文选德、李贻衡、章锐夫、阳宝华、王汀明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政协党组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的情况汇报,并进行了讨论。大家一致认为,《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的颁布实施,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在新形势下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总结继承了中国共产党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论述,体现了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对人民政协工作的新思想、新要求,是指导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要认真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重视和加强政协工作,充分发挥政协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张春贤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全省政协组织在维护核心、服务中心、凝聚人心和加强自身建设方面所做的大量工作和取得的成果,并就学习贯彻中央文件精神、加强政协工作提出了要求。他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学习活动,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人民政协理论的学习和研究,提高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各级政协组织要把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扎扎实实落实文件精神,把政协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要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为政协组织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各级党委要从人民政协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重要组成部分的战略高度,按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支持人民政协依照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及时研究并统筹解决人民政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工作,积极支持政协参政议政,用好政协的调研成果,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广泛听取来自政协各方面的真知灼见,促进党委、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要充分发挥政协党组在政协组织中的领导核心作用,通过政协党组把党委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贯彻到政协工作的各个方面。要切实加强政协组织的自身建设。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和领会中央文件精神,掌握政协基本理论,并把它作为党委中心组和领导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对于中央文件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各级党委要组织开展督查,督查工作要少形式、多实效,真正达到促进工作、促进贯彻落实的目标。要加强人民政协理论的研究学习和教育宣传,为政协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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