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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教师可享受公务员津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2日09:25 南方日报

  省教育厅出台系列举措保障农村教育师资

  农村教师可享受公务员津贴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本报讯(记者/梅志清通讯员/赖红英)今后几年,地方师范院校招生计划的增量部分主要用于招收中小学紧缺学科的师范教育专业,建立面向农村定向招生制度,切实解决农村中小学英语、计算机教师紧缺的问题。

  昨日,省教育厅正式出台系列举措,为农村教育改革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地方师范院校将专门培养回农村任教的老师。广东中小学教师教育培养体系明确为:学前和小学教师以专科为主、普通中学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以本科为主且硕士占一定比例。努力改善农村中小学教师的结构。今后几年,地方师范院校招生计划的增量部分主要用于招收中小学紧缺学科的师范教育专业,建立面向农村定向招生制度,切实解决农村中小学英语、计算机教师紧缺的问题,着力解决发展高中教师问题。

  建立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津贴制度。对于老师的待遇,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纳入财政预算,并享受当地政府公务员津贴、补贴政策,建立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津贴制度;完善农村教师社会保障制度。

  坚决纠正有编不进的现象。对于农村教育师资不足的问题,广东今后重点是解决发展高中增编问题;优先保证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坚决纠正有编不进的现象;坚决清退不合格教师,逐步辞退代课教师。

  城镇中小学教师受聘高级须在农村任教一年。同时,要完善教师交流制度。一是建立珠江三角洲地区支援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教师对口交流制度;二是建立地级以上市区域内的“县对县”教师对口交流制度;三是建立县(区)内的“校对校”教师对口交流制度,实行校级领导和教师在县域范围内定期轮换。

  并规定,从2006年起,城镇中小学教师首次聘任高级教师职务,必须有在农村中小学或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中小学教师申报评选特级教师和省级以上的优秀教师,也必须有在农村学校支教一年以上的经历。以此推动支教和教师交流工作的广泛深入开展。

  优秀应届毕业生贫困县任教免试读教育硕士。此外,广东还要实施“农村山区教育硕士培养计划”。

  一是从2005年起,对于我省50个山区县的专任教师报考教育硕士并被录取的,经与所在县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取得教育硕士学位后继续在当地任教5年以上者,将由省教育厅的师资培养经费补助每人每年3000元学费,以培养一批高学历、高素质的农村山区骨干教师。

  二是为吸引高学历人才到农村中小学任教,从今年开始,教育部启动为农村学校培养教育硕士计划,选拔优秀应届毕业生到贫困县任教,同时免试取得三年后入读教育硕士的资格,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培养经费由财政支付。今年我省共争取到了150个培养计划指标,面向16个扶贫工作重点县,由华南师大和广州大学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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