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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进入大陆的台湾水果增至22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2日10:03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北京讯(记者赵琳琳)国家质检总局昨日发布公告,从2006年5月1日起,将扩大台湾水果、蔬菜和水产品准入种类。届时,允许产自台湾地区进入大陆的水果种类将从18种增加到22种。

  据悉,届时允许进入大陆的水果包括菠萝、香蕉、木瓜、杨桃、芒果、番石榴、莲雾、槟榔、橘、柚、枣、椰子、枇杷、梅、李、柿子、桃、柠檬、橙、火龙果、哈密瓜;允

许进入大陆的蔬菜为莴苣、丝瓜、清江菜、小白菜、苦瓜、芋头、甘蓝、花椰菜、胡萝卜、洋葱、山葵;允许来自台湾渔船自捕的水产品输往福建,参照大陆自捕渔船做法,凭公海捕鱼许可证、贸易合同、发票等资料向检验检疫部门报检,不再要求提供台湾主管部门出具的卫生证书。

  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新增的蔬菜、水果和水产品都是台湾主要的农产品和动植物产品,对解决台农困难有较大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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