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重点驾驶人建教育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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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2日10:24 法制日报 |
本报北京4月21日讯 记者王斗斗 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在今天由中宣部、公安部、教育部、司法部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召开的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要建立重点驾驶人安全宣传教育档案,逐一登记造册,并根据违法、肇事情况,定期开展宣传教育。 今后,公安部门将及时向社会发布交通管理措施、重大交通事故情况和重要交通路 况信息等。对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单位,将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通过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进行监督。这一做法是“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实施方案提出的。教育部副部长陈小娅在会上透露,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必须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特别是要把交通安全工作摆到突出位置,积极防范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所有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在公路上开展活动,如确实需要,一定要取得当地公安交管部门的同意,并与他们密切配合,制定严密的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据悉,今年7月至8月,公安部门将组织开展以“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的歌曲、相声、小品、公益广告等作品的征集活动,选出优秀作品,制成交通安全宣传系列宣传品。教育行政部门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针对少年儿童的特点,通过制作交通安全动画片、画册、游戏等,使少年儿童在娱乐中学到更多的交通安全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