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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生命平安出行”工程启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2日10:30 法制日报

  本网北京4月21日讯 记者王斗斗 当前,我国交通事故频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惨重,交通安全形势严峻,为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中宣部、公安部、教育部、司法部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今天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决定自2006年至2008年,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

  据了解,这一工程的具体实施步骤为:2006年5月至2006年年底,以“关注交通,保

护生命”为主题,广泛开展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2007年,以“遵章守法,从每一步做起”为主题,开展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共建安全、畅通、和谐交通环境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2008年,以“迎奥运,文明出行”为主题,开展文明交通、平安出行、为奥运会争光添彩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

  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试图通过三年的努力,省、市、县三级宣传,公安、教育行政、司法行政、安全监管部门形成齐抓共管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机制,逐步实现交通安全宣传组织社会化、宣传工作制度化、宣传形式多样化、宣传内容系统化;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普及交通安全法规和安全常识,使广大驾驶人员、中小学生、城乡居民的交通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城乡居民交通安全常识抽查合格率、出行守法率明显提高;深化驾驶人员及其他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继续保持下降趋势,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有较明显下降。

  公安部门将及时曝光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单位

  对重点驾驶人建教育档案

  

  本网北京4月21日讯 记者王斗斗 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在今天由中宣部、公安部、教育部、司法部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召开的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要建立重点驾驶人安全宣传教育档案,逐一登记造册,并根据违法、肇事情况,定期开展宣传教育。

  今后,公安部门将及时向社会发布交通管理措施、重大交通事故情况和重要交通路况信息等。对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单位,将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通过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进行监督。这一做法是“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实施方案提出的。

  教育部副部长陈小娅在会上透露,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必须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特别是要把交通安全工作摆到突出位置,积极防范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所有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在公路上开展活动,如确实需要,一定要取得当地公安交管部门的同意,并与他们密切配合,制定严密的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据悉,今年7月至8月,公安部门将组织开展以“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的歌曲、相声、小品、公益广告等作品的征集活动,选出优秀作品,制成交通安全宣传系列宣传品。教育行政部门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针对少年儿童的特点,通过制作交通安全动画片、画册、游戏等,使少年儿童在娱乐中学到更多的交通安全知识。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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