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教师可享公务员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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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2日10:58 南方新闻网 |
农村教师可享公务员津贴 省高教厅出台系列优惠政策,改善农村中小学教师的结构 本报讯(记者方夷敏实习生康殷通讯员赖红英)记者昨日获悉,今后几年,广东省教育厅将致力于改善农村中小学教师的结构。在农村教师的收入问题上,教育厅将把农村中小 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纳入财政预算,并享受当地政府公务员津贴、补贴政策,建立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津贴制度。大学生农村从教有优惠 解决农村师资短缺问题被提上了今年广东省教育工作的日程。广东将在今后几年致力于改善农村中小学教师的结构,逐步建立学前和小学教师以专科为主、普通中学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以本科为主且硕士占一定比例的中小学教师教育培养体系。今后几年,地方师范院校招生计划的增量部分主要用于招收中小学紧缺学科的师范教育专业;建立面向农村定向招生制度;切实解决农村中小学英语、计算机教师紧缺的问题;着力解决发展高中教师问题。 省教育厅表示将进一步明确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优惠政策,包括:建立农村教师岗位津贴制度、支教教师生活补贴制度、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优惠制度、农村教师表彰奖励制度等,稳定农村教师队伍,吸引具有教师资格的人员和大学毕业生到农村,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任教。 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收入 在农村教师的收入问题上,教育厅除了表示要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外,还将把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纳入财政预算,并享受当地政府公务员津贴、补贴政策,建立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津贴制度;完善农村教师社会保障制度。 根据农村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定期调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重点是解决发展高中增编问题;优先保证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坚决纠正有编不进的现象;坚决清退不合格教师,逐步辞退代课教师。 支教一年方可评“高级” 在全省范围内建立起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对口支援农村、重点学校对口支援薄弱学校的制度。一是建立珠江三角洲地区支援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教师对口交流制度;二是建立地级以上市区域内的“县对县”教师对口交流制度;三是建立县(区)内的“校对校”教师对口交流制度,实行校级领导和教师在县域范围内定期轮换。并规定,从2006年起,城镇中小学教师首次聘任高级教师职务,必须有在农村中小学或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中小学教师申报评选特级教师和省级以上的优秀教师,也必须有在农村学校支教一年以上的经历。 (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