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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枪决两罪犯 一个杀人,一个贩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2日11:07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4月21日上午,受省高院委托,黔西南州中院就两起刑事犯罪案件进行终审宣判。宣判结束后,因琐事报复杀人的被告人秦仕祥和贩卖海洛因188.2克的被告人王英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经法院审理认定:2005年5月30日16时许,被告人秦仕祥与被害人王某酒后发生争吵,被他人劝开。当日18时许,二人在本组牛塘边相遇时再次发生争执。争执中,被告人秦仕

祥持随身携带的匕首朝王某左腹部、左胸部、左腋窝、左背部各杀了一刀后逃离现场,致被害人王某当场死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秦仕祥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5年3月王英筹集3万元资金到云南收购毒品,5月30日,王英、芮忠携带购得的毒品从昆明经盘县前往贵阳。途经普安时,被公安机关查获,当场缴获被告人王英藏匿的毒品海洛因96.2克,芮忠藏于裤包内的毒品海洛因92克。

  法院以犯贩卖毒品罪判处王英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芮忠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作者:谭诗久 尤立宪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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