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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龚远明举报先写遗书说明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2日12:00 光明网
陆志坚

  四川武胜县工商局党组书记龚远明被砍杀后,当地群众纷纷自发到医院探望,他们用鲜花表达了对龚远明的支持。同时,记者了解到,龚远明曾在2005年写下遗嘱交由广安市工商局党组保管。(4月9日《重庆晨报》)

  早在去年就写好遗书并交给上级局党组,显见龚远明对自己因举报而带来的风险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在琅琅乾坤之下,一名党员向上级正常反映一些违法违纪问题,竟要冒着

死的危险,这种先烈在革命战争年代所表现出来的视死如归的精神,在今日得到重现说明了什么?

  其一,说明了举报机制的不健全。据悉,龚远明曾实名举报某县领导等多人在内的违法违纪问题,就是在被砍伤前还再次向省公安厅递交了实名举报信。根据我国现有法律相关规定,对实名举报人“不得透露或公开举报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及举报内容”。但事实上,龚远明的举报一直被泄密,他屡遭恐吓,甚至威胁“要花几百万元买他的人头”,这就反映出了当前社会举报机制的种种弊端,受理单位保密性、纪律性、组织性、责任性差,没有完善的责任追究措施,这是制约群众举报的体制性障碍。

  其二,说明了“有关部门”的麻木不仁。龚远明从去年7月起就开始向中央和四川当地有关部门多次举报,其女儿也曾遭到黑社会的暗杀,却一直没有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和调查,也没有对龚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既使是在这次被砍事件中,凶手竟然跑到工商局家属大院内行凶,显见其有恃无恐、肆无忌惮。这种种迹象说明上级有关部门对龚的举报采取了熟视无睹、漠然视之的消极态度,这在客观上助长了被举报人的嚣张气焰。

  其三,说明了举报成本的高昂。郭允光为举报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竟十分惨烈地较量了八年之久;海南省万宁市工商局商广股原副股长陈少青署名举报“顶头上司”叶东雄的腐败劣迹,当腐败分子被绳之以法时,陈少青却被迫辞去公务员职务,带着家人远走他乡打工谋生;吕净一与河南省平顶山市原政法委书记李长河进行长达5年的“一个人的抗争”,虽最终将李长河绳之以法,吕净一却付出了妻子被害、自己身受重伤的惨重代价。如今,龚远明举报竟要先写遗书,且遭砍杀。如此种种,无一不说明了举报的高风险性、高成本率,而其直接反映出了反腐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

  龚远明举报先写遗书,无疑让人悲凉和哀痛,它说明了当前的举报反腐陷入了一种“灾难循环”的怪圈之中,举报、触犯、报复、惩治、再报复。因而,如何让龚远明之类举报者的悲剧不再重演,破解举报“灾难循环”怪圈,最关键的一条就是健全举报制度,加大惩治力度,切实保护好举报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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