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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信贷支持重点大力发展地方经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2日12:07 中国西藏新闻网

  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自治区经济结构调整的需要,2006年,中国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按照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突出了信贷的“五个抓好”。

  一、突出抓好服务“三农”工作,促进农牧民增收

  按照稳定粮食生产、继续调整农牧业结构、加快提高农牧民收入的要求,以农牧民

增收为中心,以改善农牧区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以农牧业产业化、市场化为方向,继续做好“三农”金融服务工作。

  (一)继续抓好农牧户小额信用贷款和信用乡(镇)、村的评定工作。积极依靠当地党政,进一步加大信用乡(镇)、村的评定范围,对被评为信用乡(镇)、村的农牧户,适当提高小额信用贷款额度,有针对性地解决农牧民群众的有效资金需求。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实际,继续做好农牧户贷款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二)完善“钻石卡”的评定和发放工作。在总结2005年“钻石卡”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区推广,不断满足农牧户的大额信贷资金需求。

  (三)创新农牧区信贷方式,解决农牧民群众因生产、经营的需要而超过小额信用贷款额度的资金需求。对农牧户用于建筑业、种植业、养殖业等超过小额信用贷款额度的多种经营资金需求,采取农牧户联保、互保等方式,逐步探索实行动产抵押、权益质押及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为农牧户提供担保等形式,解决农牧民发展经济的大额信贷资金需求。

  (四)进一步用好扶贫贴息贷款政策。重点做好自治区确定的34个重点县的信贷扶贫工作;对贫困线以下及持铜卡的农牧户继续发放扶贫贴息贷款予以支持,帮助农牧民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对通过合同或协议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富裕户生产经营过程中合理的资金需求,积极发放扶贫贴息贷款予以支持;对通过订单或合同收购西藏农牧民的原材料或民族手工业产品的,并能直接增加农牧民收入的自产出口创汇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或市场流通企业的流动资金以及农牧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积极发放扶贫贴息贷款予以支持。

  (五)积极支持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的发展。辖区各商业银行分支行优化审贷程序,适当放宽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的贷款条件,积极支持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的发展;对通过合同或订单用于能直接增加农牧民收入的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流动资金需求,农业银行西藏分行应积极发放扶贫贴息贷款予以支持。

  (六)积极支持乡镇企业的发展,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满足其生产经营的合理资金需求。对自治区乡镇企业局确定的乡镇企业贴息贷款项目,主动介入,加快项目审查、评估和贷款发放进度。对乡镇企业用于发展农畜产品加工和服务、促进农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项目的合理信贷资金需求,优先给予支持。

  (七)扶持家禽养殖、加工企业的发展。辖区各级银行机构根据家禽养殖、加工企业的生产经营周期,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满足其合理的信贷资金需求。

  (八)积极支持农房改造。在有效防范信贷风险的前提下,农业银行西藏分行对农牧户用于农房改造的合理信贷资金需求要予以支持。

  二、突出抓好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夯实经济发展基础

  做好“十一五”期间国家和自治区立项的重点建设项目和对口援藏项目的资金暂未到位的垫贷工作,积极支持交通、能源、水利等涉及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鼓励利用银行信贷资金支持有效益、有还款来源保证的非公益性项目建设。

  三、突出抓好支持特色产业和优势企业的发展,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各家商业银行区分行积极争取各自总行的支持,根据各自总行的授权和相关规定,建立适合我区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评价体系,适当提高企业的信用等级,改进贷款授权授信制度,优化贷款审批程序,逐步扩大对中小企业的授信面和授信额度,探索中小企业担保的有效形式,引进和推广仓单质押、动产抵押或质押的贷款业务品种,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对高新技术企业、重点优势企业和“三有一不”企业的合理信贷需求积极给予支持;重点支持旅游业、藏医药业、矿产业、高原特色生物产业、绿色食品和饮料业及以藏毯生产为主的民族手工业等六大特色产业的发展,支持自治区名优品牌产品的生产;对国家民委确定的西藏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定点生产企业用于指定民族用品生产项目的资金需求及自治区确定的旅游业、藏医药业等行业的重点技术改造贴息贷款项目,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主动介入,加快审查、评估和贷款发放进度。

  四、突出抓好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对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条件以及生态环境建设的项目,要积极给予信贷支持;对盲目投资、低水平扩张、重复建设,不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政策、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项目,要采取严格控制贷款规模、不予贷款等措施,限制其发展。

  五、突出抓好支持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

  根据西藏实际,对房地产等行业对经济拉动作用大的企业继续加大支持力度,推进住房装修、耐用消费品、汽车消费等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加大消费信贷产品创新力度,改进消费信贷业务管理方式,积极开发农牧区消费信贷市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和《关于改进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通知》(银发〖2006〗5号)精神,探索建立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培训和信用社区建设的长效联动机制,积极支持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贯彻落实好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对符合贷款条件的高校贫困学生积极发放国家助学贷款,逐步拓展生源地助学贷款;积极探索医疗、城市供水供暖等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信贷支持方式。

  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继续用好、用足、用活中央赋予西藏的特殊优惠货币政策,为西藏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和建设平安西藏继续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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