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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万条建议汇集草案 防止单位乱订“霸王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2日12:29 武汉晚报

  据新华社电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于3月20日公布劳动合同法草案,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截至20日,共收到意见19万多件。

  关于这部法律的适用范围,有人认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的劳动者也应纳入草案的调整范围。

  多数群众建议,应硬性规定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

  很多群众都认为应明确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低合同期限。

  很多人对草案有关事实劳动关系的规定表示赞同。并规定在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发生争议,举证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

  很多群众认为,建议对工资报酬作进一步规定。还应包括工资的支付时间、方式,及劳动报酬必须有正常增长机制等。

  很多人认为,一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本身就是“霸王制度”。应该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是依法制定的合理的规章制度。

  很多人认为,草案应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收取财物、不得扣押证件;明确同工同酬。并进一步规定防止用人单位滥用撤销权,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建立强有力的“劳动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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