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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免税商品可用人民币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2日13:03 生活报

  据新华社电外汇管理局21日表示,外汇管理局已发布《关于免税商品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现行免税商品外汇管理政策进行了完善和调整。扩大了免税商品标价和结算的币种范围,将现行销售免税商品应当以外币标价和结算的政策,调整为可以人民币或外币标价和结算。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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