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主动履行民事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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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2日13:19 信息时报 |
时报讯 (见习记者蒋隽通讯员刘洪群)记者从广东省司法厅获悉,昨天,佛山监狱第二监区的服刑人员钟某经历了一段“八荣八耻”教育后,主动掏出1.3万多元的民事赔偿款递交给了法官和受害人。 钟某去年因诈骗罪被判刑4年6个月,法院判决附带民事赔偿1.3万多元。当时,法院派人就附带民事赔偿问题了解情况时,钟某抵抗情绪非常严重,还私下对人说:“罚了就不 打,打了就不罚。我现在都进监狱了,还赔什么?能赖当然就赖啦!”不少犯人都和钟某有着同样的观点,因而一些附带民事赔偿的案件执行起来难度不小。近日,监狱组织开展了以“八荣八耻”为核心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通过学习,不少服刑人员的思想从根本上发生了很大变化。钟某等服刑人员积极参加,认真思考,他主动申请将服刑期间所得的劳动报酬用于民事赔偿,还动员家属筹集不足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