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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安全教育,“此情绵绵无绝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3日00:03 红网

  据统计,中国拥有全世界1.9%的汽车,引发的交通死亡事故却占了全球的15%!成为交通事故多发国家。2005年死于交通事故的人数近10万人,致伤仅47万人。虽然总体较2004年下降,但绝对数字还是让人怵目惊心,连续多年创造了尴尬的世界第一。其中由于驾驶员和行人违章造成的死亡人数各占总死亡人数的80%和15%,也即有近9万5千人是由于驾驶员或个人违章而失去了宝贵的生命。

  为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国家也曾下大力气整治各种交通违章行为。尤其是2004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对违章的行为作了更明确和细致地界定,加大了对违章处罚的力度,虽然对交通事故得到了一定的遏制,但事故和死亡总数还是居高不下。究其原因,主要还是在驾驶员和行人的安全意识淡薄。

  最近,中宣部、公安部、教育部、司法部和安全监管总局联合下发了《“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提出了许多具体办法,向全国人民进行一次“保护生命、平安出行”的普及教育,试图从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来树立交通安全意识,从而达到“保护生命、平安出行”的目的。

  驾驶员违章驾车、路人违章行路等诸多违法和违章行为在我国普遍存在,而且大多数人也好像也已经见怪不怪。针对众多的违章违法者,尤其是行人违章,交通部门也有点无能为力,顾东顾不了西,抓大就得放小。至于违章会对工作、生活乃至生命产生什么影响和后果,好像没有多少人去考虑,而且大多还是无所谓的态度。在许多城市中,行人对十字路口的交通信号灯视若无物,不管是红灯还是绿灯,只管过马路,非要和

机动车比赛,拿生命来开玩笑。一次,当记者采访一位违章闯红灯的行人,问他不怕被车撞吗?这个人还振振有词的说,不怕,道路安全法规定,车撞了人,不管谁的责任,驾驶员都先的救人。天哪!对自己的生命都竟然如此的不珍惜,还能指望他爱护别人的生命吗?这也就是当前中国人的安全意识的水平。

  笔者曾看过一篇文章,通过一位在德国的中国

留学生和一位德国老太太就遵守交通规则的争论,介绍了德国人是怎样来培育安全意识的。文中记述,这位中国留学生认为,十字路口的人行道是红灯时,假如绿灯方向没有汽车通过,人是可以闯红灯过马路的。而死板的德国人却非要等到绿灯亮了才通过,没有灵气,不懂得节约时间。德国老太太听后勃然大怒,当然,她不是为对德国人“死板”的评价生气,她是对这个中国人的安全意识生气。她说,没有车,你可能安全的通过;但你想过没有,当你闯红灯时,可能周围的楼上正好就有一个小孩看到了,这对他造成的心理暗示就是闯红灯是允许的,闯红灯是安全的。而这种心理意识将来可能会给他带来灾难。看完这篇文章,我对德国人这种渗透到骨头和血液里的安全意识肃然起敬,为中国人的所谓“灵气”赧然有愧。也懂得了安全意识是怎样来培育的。

  这次,中宣部等五部委联合下发的“方案”,要求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扩大交通安全宣传的影响力和渗透力,通过各种娱乐、趣味、公益等活动,吸引更多的群众参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培育群众的安全意识,可以说想从根本上解决“马路杀手”的问题。但笔者也希望,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要特别加大对群众安全意识的培育,要用和风细雨、“此情绵绵无绝期”的长效方式来开展。不能仅以暴风骤雨、“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运动式的方式来进行。这样,才能达到“保护生命、平安出行”的目的。

稿源:红网 作者:万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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