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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坑”事件背后的公权滥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3日00:06 红网

  湖南省娄底市交通规费征稽处近日查扣了当地市政维护管理处一辆没有养路费缴讫证的运输车。随后,这个管理处派人强行开走了扣在停车场的车辆,并开来大型挖掘机,到征稽处门口“施工”,将地下电缆、光缆挖断。(4月21日 新华网)

  因未交养路费被扣车,在交涉未果的情况下,便率人强行在征稽处门前挖上一个巨大的路坎。尽管市政维护管理处一再强调这是正常的维修“管道堵塞”问题,然其仍脱不了
“挟权报复”的嫌疑。

  有关“挖坑”事件,市政维护管理处主任周恒桂解释说,此次纠纷原本是件小事,好“摆平”。征稽处把事情捅大,是双方沟通不够导致的“意外事件”。他还透露,以前偶尔也有查处车辆没缴费的问题,但“请个客,吃个饭,送点人情费”,也就行了,这次主要是有关人员不熟悉这个“业内规则”。

  周主任的解释,颇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隔壁阿二不曾偷”的味道。“好摆平”是怎样一个“摆平”法?你放车,我“不修管道”,至于群众意愿可以置之不理。既使查紧了,大不了“请个客,吃个饭”,相安无事。而如今,你“铁着面”待人,我就给你一个下马威,这就是“业内规则”。如此这般,完全暴露出了其赤赤裸裸地用公权来维护部门利益的目的,而非真正顺应居民要求“维修下水道”。

  可以说,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法制化,正成为部门之间的一种潜规则。据悉,去年5月,娄底市交通规费征稽处曾给全市符合免征规定的单位下发免征

养路费手续办理通知,可一年过去仅有一个县的两家单位补办了免征手续,其他部门均没有回应。相反的是,学校、敬老院、福利院、公共汽车等同样符合免征条件的服务型部门却积极办理免征手续。显见,权力部门的特权意识,正日趋积淀为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殊“通行证”,我行我素、无所不及,严重地制约着公权的公正、有序行使。

  对此,湖南省委党校王学杰教授一针见血地说,“挖坎”事件绝不仅仅是钱的问题,也绝不是“意外事件”,它反映了一些行政权力部门滥用公共行政权力,平时养成了高高在上的特权意识,以及骄横的作风和习惯。可想而知,当部门间的某种利益格局一旦失衡或破坏,公权便异化为部门之间利益争斗的“工具”。

  公权的滥用、乱用和它用,直接影响着公权的品质和公正,损害着群众利益。因此,要制止公权滥用,最有效的举措是从制度上制约公权,拓展监督渠道,增强公权运行透明度。否则,“挖坎”事件便会接连不断。

稿源:红网 作者:陆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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