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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家围墙堵到我家门口 国土资源局却说“自行协商调换”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3日04:25 检察日报

  本网讯 因别人将围墙建到自家门前,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一村民向余杭区国土资源局请求拆除,国土资源局竟让这位村民“自行协商调换土地”,而不是依法拆除。为此,该村民把余杭区国土资源局告上了法庭,而且还打赢了这场官司。

  汪水龙是余杭区百丈乡石竹园村人。今年2月,汪水龙发现邻居凌某没有经过任何批准手续,在他家门前建造院墙,占了他家的路。3月4日,汪水龙向余杭区国土资源局提出申
请,要求拆除凌某所建围墙。3月29日,余杭区国土资源局回复汪水龙称,拆除凌某家围墙,会面临其他村民的围墙是拆还是不拆的问题。为此,希望汪水龙自己出面与他人协商解决土地调换事宜,如果需要的话,该局“可以出面进行协调”。汪水龙认为这样的回复是一种推托,而没有依法履行职责,于是将余杭区国土资源局告上了法庭。

  法院认为,余杭区国土资源局的回复没有就汪水龙的申请内容作出处理,是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为此,一审判决余杭区国土资源局对汪水龙申请查处凌某建造院墙这一实质性行为作出处理答复。据悉,到8月底,因双方均未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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