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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些拍案而起,多些制度完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3日04:32 检察日报

  通过新闻媒体,我们不断看到这样的新闻:某地领导因为看到身边发生的不正之风或不良现象而“拍案而起”,这其中有河北省委书记白克明“怒斥领导司机乱停车”、江苏省委书记李源潮“怒斥穷县办公楼奢华风”、云南省长徐荣凯“怒斥列队欢迎”、太原市长李荣怀“怒斥官僚风”,等等。看完这些报道,笔者感到快意在胸,凛然正气让人感动。但静下心来一想,又颇觉有些不是滋味。

  为何“怒斥”,为何“拍案”?多是由于事先不知实情,潜意识中往往是“丑恶只道别处有,善良从来不出门”,突然知悉腐败现象就在身边、就在眼前发生着,甚至连自己也成了受害者,于是怒从心生,拍案而起。作为领导,偶因下级、基层办事不力、失误、腐败而拍案,无疑会起到很大的震慑作用,但如果经常拍案,就会让人产生这样的感觉:领导办事缺乏预见性,易意气用事;信息不灵,对辖区已广为人知的现象竟毫无感觉;似乎在作秀。

  对此,笔者认为,领导干部应少些拍案而起,多些制度完善。怒斥之后的不断行动,是减少乃至避免拍案的关键。第一,被怒斥者不论是个人或者组织,都要自觉行动起来,认真对照落实,发现问题所在,举一反三,努力整改。第二,相关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本着对上对下负责的态度,认真监督被怒斥者自纠,必要时追究其政纪法纪责任。第三,怒斥者也要做到有始有终,认真过问自己曾为此大为光火的事件的处理情况,同时要学会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一要加强学习,提高自己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二要深入调查研究,充分掌握实情,避免陷于被动。

  总之,靠怒斥、靠拍案是不能有效铲除腐败现象的,即使能产生效果也只是短期效应,不是长久之计,社会上看不惯的不良现象“怒”之不完、“斥”之不尽,即使怒斥起到一定作用,也难以做到标本兼治。最根本的还是要加强法制建设,完善规章制度,靠制度约束人──毕竟,依法治国才是基本方略。

  (作者为第十届全国

人大代表、贵州省黔南自治州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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