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掉下列车,铁路补偿6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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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3日07:43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据新华社4月22日电】(苏杰郑良)旅客掉下疾驰列车受伤,花去医疗费3万余元还落得脸部残疾,与铁路部门不能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起诉到福州铁路法院。法院通过调解结案:铁路部门支付医药费3万多元,并补偿受伤旅客2.5万元。 2005年7月3日,乘坐重庆至福州1006次列车的小刘在列车途经鹰潭附近时离奇掉下了火车摔成重伤,住院30余天花去医疗费3.3万元,鼻子还落下了九级伤残。对于小刘提出 的赔偿要求,铁路部门予以拒绝。于是,小刘向福州铁路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铁路部门承担赔偿责任。在庭审中,双方对事故原因各执一词,小刘的陈述是:他在车上上厕所时遭到小偷抢包,被小偷从厕所车窗扔下了列车。而铁路部门则提出了另一种可能:由于长途旅行十分疲劳,出现精神幻觉,小刘自己跳下了列车。但是,小刘无法对被小偷扔下火车的事实提供证据;铁路部门也不能就小刘是在出现精神幻觉的情况下跳下列车提出有效证据。(编辑叶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