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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欠风暴使老赖无处藏 南宁对老赖集中执行有成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3日08:11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记者 王克础 通讯员 陈子文

  在媒体上公布“老赖”姓名,法官“揪起”睡梦中的“老赖”,限制“老赖”购置房产、出境甚至日常消费等……一个多月来,南宁市各级法院对“老赖”的集中执行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东躲西藏几年 回家拜山被抓

  就此次“清欠风暴”,记者走访了南宁市各级法院,发现各级法院针对“老赖”的集中执行活动,取得了一定效果。

  8年前,邓某在横县一加油站做出纳时,挪用了加油站2.5万元资金,后被老板陆某发现。邓某当即向陆某写下一张欠条,保证3个月内还清这笔钱,可几年过去了,他分文未还。

  在横县人民法院执行期间,邓某偷偷转移法院依法查封的一辆摩托车。因此,2001年4月27日,法院曾对他作出司法拘留15天的处罚。从拘留所出来后,邓某不但不还钱,还东躲西藏,铁心当起了“老赖”。今年4月4日晚,执行法官接到群众举报,邓某偷偷潜回家里。法官瞅准时机,深夜出击,将邓某从睡梦中“揪起”,再次对他司法拘留15天。这次,迫于法律的威严,他叫妻子拿来了1万多元交给法官,并保证在1年内还清余款。

  同样,在南宁市江南区法院办理的一起案件中,韦某为了逃避一笔3000多元的债务,竟逃到外地躲藏近2年,致使法院长期不能执结此案。今年清明节期间,他偷偷回家祭祖时,被法官抓到了。面对法官开出的拘留单,他才乖乖地掏钱还清了欠款。

  口口声声没钱 身上藏着七万

  几年前,庞某、何某向黎某借了一笔钱,一直不归还。后来,南宁市江南区法院判决他们两人归还黎某8万元欠款,但他们却玩起“失踪”,躲避法院的执行。

  4月14日,一名知情人发现了何某的行踪,并向法官举报。根据线索,法官很快找到何某,并对他进行司法拘留。在法官面前,何某口口声声称没钱,硬是想赖账。然而,当法警对他采取强制措施时,却从他身上搜出了一本内有7万多元存款的存折。何某见无计可施才同意还钱,拿出了4万多元还清了他所欠的部分。而提供线索的那名知情人,也获得了5000元的悬赏。

  “我被带到法院了,快把家里的钱送来,再想法凑凑,把欠别人的钱还上。”在这次行动中,许多“老赖”深夜被法官从被窝里揪出,带到法院拘留后,“老赖”才纷纷向家人打电话求助,表示马上还清欠款。

  南宁市兴宁区法院执行局局长李伶告诉记者,这样的事件并不少见,许多“老赖”都抱着躲的思想,和法官捉迷藏,躲过了初一再躲十五,实在躲不下去,才考虑还款。

  李伶无奈地说,不采取这种“堵被窝”的办法就治不了“老赖”。这次因为力度大,风声紧,“老赖”们表现得还不错,过去那种宁愿被拘留也拒不还款的情况少多了。

  赖账还抗法 被拘又被罚

  另据法官介绍,有一些“老赖”,不但赖账,还抗拒法院执法,煽动不明人员侮辱、谩骂法官等。

  去年9月,宾阳县新桥镇黄村的黄某因拖欠农业水费,被宾阳县清平水电网工程管理处告上宾阳县法院。法院判决后,黄某不但拒交滞纳金和诉讼费,还煽动村民拒绝交纳农业水费,使得工程管理处征收工作一度陷入被动。4月4日,宾阳县法院依法对黄某作出司法拘留15天、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黄某被抓后,该村村民才纷纷主动交纳农业水费。

  在采访中,许多执行法官表示,这种“老赖”再狡猾,也不过是执行中的“小鱼”,“大鱼”则是受某些部门保护的某些机关、企业等。有的部门为了本地利益,制定出一些保护措施,这些措施往往与法律“打架”,导致申请执行人合法利益受到侵害。另有一种现象则是,一些企业向银行贷款后即宣布破产,甚至企业本身根本就不存在,导致大量国有资产流失,成为无主的执行案。

  转移财产 应予严惩

  4月12日,在南宁市中级法院召开的债务人大会上,记者采访了几名被当场宣布拘留的“老赖”。他们均说:“我不还钱,法院也拿我没办法,大不了拘留15天。”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有执行能力但拒不执行的,法院可采取强制措施。但对于没有执行能力的,法院也无可奈何。因此,“老赖”们的普遍心态是:想方设法转移财产,以显示自己没有执行能力。

  对此,广西政法院副教授李泽平认为,司法机关严惩“老赖”,建立执行“黑名单”可以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编辑:黄皓作者:王克础 陈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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