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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法院积极构建WTO后过渡期司法保护平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3日09:44 法制日报

  本报讯丁国锋 锡法宣 中国加入WTO的“后过渡期”即将来临,人民法院如何服务大局,构建和谐的对外贸易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科学发展,是迫在眉睫的重大课题。江苏省无锡市中级法院提出:法院应积极构建WTO“后过渡期”的司法保护平台。

  “十五”期间,仅无锡市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就累计完成818亿美元,年均增长36%,外贸出口跻身全国十强。与此同时,外贸纠纷急剧增多,2002至2005年无锡法院受理涉及

外贸企业的案件共342件,仅2005年就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33件,知识产权纠纷和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145件。目前,对外贸易凸现合同类风险、结算风险、知识产权侵权风险、贸易壁垒及摩擦风险和企业内部管理不规范产生的风险五大风险,虽然大部分的外贸风险均通过事前的防范及事后的和解、仲裁等方式予以规避或解决,但诉讼仍是解决纠纷的最终形式。

  在WTO“后过渡期”内,法院如何应对涉外民商事案件增多的情况?无锡中院院长褚红军认为:一要加大涉外民商事审判方式改革力度,严格贯彻涉外民商事案件的审判原则,坚持庭审程序公开、判决程序公开、裁判文书公开;二要坚持效率优先的原则,特别是境外司法文书送达难、证据的公证和认证难比较突出,应进一步探索送达新方式,提高送达效率,缩短审限;三要注重创设良好的司法服务环境,加强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提高其举证和质证的能力,用足用好财产保全和限制出境措施,确保判决后的有效执行;四要加强法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涉外民商事审判的专业化程度,加强法官司法适用能力。在非诉讼服务上,法院可以通过建立大要案通报制度、定期走访制度、开展外贸企业法律培训等措施帮助外贸企业建立事前预防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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