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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病”患者,更需关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3日10:34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心病”患者,更需关心
继2002年上海出台《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后,全国第二部地方精神卫生条例———《宁波市精神卫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今年4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对精神障碍者在就医、入学、就业等方面的权利作出了规定。

  4月20日下午,本报“民情直通车”第二站驶进海曙区湖西卫生院,邀请市精神卫生工作办公室、市民政局、市残联、海曙区卫生局、市康宁医院等部门的领导和专家,围绕精

神障碍者的权益保护等话题,与在座的20多位患者、患者家属及部分精神卫生工作者进行面对面沟通交流,现场解答有关法规政策。

  撰文蔡铁锋摄影胡龙召

  本期专家

  胡珍玉 市精神卫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市心理卫生协会理事长、康宁医院院长

  陈绥贞 市人大代表、市精神卫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市康宁医院防治科科长

  马晓蓉 市残联康复部主任

  徐剑波 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指导中心主任

  俞棣安 海曙区卫生局医政科科长

  陈志斌 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工作人员

  海曙区精神障碍者

  就医享受六折优惠

  胜丰社区一女患者:我没有工作,也没参加医保,平时看不起病。今年慈善总会发给了我一张助医卡,但卡里只有500元钱,仅够配3个月的药。请问我市在精神病人就医方面有什么优惠政策?

  俞棣安:精神病的治疗期长,复发率高,治疗一个精神病患者的综合费用往往高达数万元甚至十几万元。从今年4月1日起,海曙区率先在全省推出低价医疗制度:海曙区的1.5万名没有医保的困难群众在辖区内的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2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内看病,药品、一次性医疗器械只收成本价,一律免收医务人员技术劳务费,其他医疗服务费一律打六折。

  低价医疗享受范围为户籍在海曙区的没有城镇医保的三类困难人群:一是持低保证、扶助证、特困证的;二是持有残联核发残疾证的;三是70周岁以上的老人。

  精神病治疗可关注

  这些医疗救助政策

  段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赖医生:除了海曙区出台的困难患者就医优惠政策,市里还有没有其他有关精神病治疗方面的优惠政策?

  陈志斌:根据《宁波市城区扶贫帮困工作实施办法》和《宁波市扶贫帮困工作实施细则》规定,海曙、江东、江北、镇海、北仑五区内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职工家庭中未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患精神疾病、恶性肿瘤、重症尿毒症、器官和组织移植等慢性重病人员,经民政部门审核,发给医疗救助卡,凭卡到居住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宁波华慈医院(或经华慈医院转诊)就医,享受“三免三减半”优惠待遇,即免收门诊挂号费(不包括专家门诊)、诊疗费和注射费;减半收取住院床位费、护理费和手术费。实行“三免三减半”后,其余发生的医疗救助费用符合“基本医疗”的,给予70%的救助。

  此外,一些县(市)区也先后出台了医疗救助政策。《宁波市医疗救助办法》也将于近期出台。

  马晓蓉:去年4月份宁波市财政局、残联也联合出台了《宁波市贫困残疾人患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办法》。医疗救助的对象:户籍在本市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家庭收入在户口所在地低保标准及低保标准1.2倍及以下的残疾人和家庭收入在户口所在地低保标准与低保标准1.2倍之间的残疾人。救助标准是:本年度患重大疾病,在享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总工会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合作医疗大病统筹和医疗救助及慈善总会医疗救助、医疗减免后的个人自负医疗费用部分在5000—10000元的,救助20%;在10001—20000元的,救助25%;在20001—30000元的,救助30%;在30001元以上的救助35%。每人每年救助限一次,救助最高额度1万元。

  推荐56次才找到工作

  病愈患者为何难就业

  假山新村王阿姨:我儿子经过康宁医院胡院长治疗后,目前病情基本稳定。儿子还很年轻,现在母子俩靠我每月480元退休金艰难生活。我真希望能帮他找到一份他力所能及的工作,但是太难了。另外,我该到哪里申请低保?

  徐剑波:从我们中心的就业推荐情况来看,四类人就业最困难:精神残疾人、智力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大龄残疾人。其中精神残疾人就业难排在第一位。有一个精神残疾人我们推荐了56次才帮他找到工作。近期来中心登记求职的精神残疾人有32人,已安置了8人,其中2人在试用期被退回。

  精神残疾人为何就业这么难?从用人单位来看:一是“怕”字当头,担心万一病情复发怎么办?因此应尽快建立“精神障碍者病愈”康复评估标准,解除用人单位后顾之忧;二是对精神残疾人持有偏见,往往把这部分人与打人、闹事联系起来。其实,有的病情稳定者回归社会走上工作岗位后,与人接触多了,有利于康复。

  还有一个,病愈患者就业难受到现行政策制约。据了解,根据税务部门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福利生产企业必须符合安置“四残”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比例等条件,这里指的“四残”人员为盲、聋、哑和肢体残疾,并没有将精神残疾人纳入。

  陈志斌:根据《宁波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规定,持有本市行政区域内常住户籍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标准的(市区3人或3人以上的280元/人、月,2人户300元/人、月,单人户320元/人、月),均可向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并按相应标准予以全额或差额救助。

  关于你们母子的情况,可持有关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或向辖区民政部门咨询。

  “心病”患者更需关爱

  希望建立更多公疗站

  南苑社区李阿姨:我女儿患病后,几乎天天把自己关在家里。希望社区经常派人来和我女儿聊聊天,多沟通沟通。

  陈绥贞:精神疾病治疗不仅是医疗机构的事情,更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重视。在社会各界热心人的帮助下,现在海曙区和江北区共建起了3个公疗站,由志愿者义务为病情稳定的慢性精神病人提供日间照料、心理疏导、娱乐康复。比较轻微的患者通过在公疗站一边学习、一边调适、一边娱乐,有的时候还能掌握一定的技能,既使这些患者的生活比较丰富,又减轻了家庭的负担,也减轻了社会负担。但是随着形势的变化,仅有的这3家公疗站日趋萎缩,更多的精神病患者滞留家中。我们呼吁社会各界都来关心精神病人,在全市建立更多的公疗站。

  花絮

  七旬老伯专程赴会

  感谢“神医”医好女儿

  当天下午,家住江东区戎家社区的75岁高龄的陈祖良老伯专程从家里乘公交车赶到会场,表示要通过晚报好好谢谢宁波市精神病医院的刘国钧老医生。

  原来,陈老伯的女儿1998年就患上精神病,几经治疗总不见好转。由于女儿退休月工资只有一千来元,在其他医院实在看不起,就转入了市民政局隶属的宁波市精神病医院继续治疗,“这里收费相对便宜些。”陈老伯说。今年1月份,刘国均医师接手为他女儿医治。在刘医师的精心调治下,陈老伯的女儿不久恢复健康。

  晚报会客厅

  宁波现有7.4万精神障碍患者

  精神障碍者20年增了31倍

  记者:胡院长,根据你们的调查,目前宁波到底有多少精神障碍患者?

  胡珍玉:市心理咨询与治疗中心的两个门诊部2005年的门诊量达3.5万人次,而在1986年只有约1000人次,20年间增加了31倍。

  根据卫生行政部门公布的数据,目前宁波有重性精神障碍者约7.4万人,仅2004年精神障碍者肇事、肇祸533人次,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311.4万元和1206.1万元。轻性精神障碍者和需要接受心理健康咨询的人员更多。其中脑力劳动者、白领、女性、学生相对较多,不少是抑郁症患者。

  看不起病可申请医疗救助

  记者:几乎所有的精神障碍者或家属都反映看不起病,请问《条例》在保障患者看病方面有何规定?

  胡珍玉:关于精神障碍者的医疗费用问题,《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精神障碍者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省和本市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执行。

  农村精神障碍者的医疗费用,应当列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范围。

  无生活来源、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精神障碍者,由民政部门指定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收治,医疗费用按照国家、省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细则有待相关部门制订。

  服现役期间患精神障碍的人员退伍、转业后,其精神障碍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省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医疗费用按规定减免后支出仍有困难的精神障碍者,可以按照国家、省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申请医疗救助。具体细则有待制订。

  强制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者的医疗费用负担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订。

  患者病愈后有权入学就业

  记者:一边是多数精神障碍者感到看病贵,而一边却是那些病愈者找工作难,陷入恶性循环。请问《条例》在就业方面是如何保障这部分人的合法权益的?

  胡珍玉:《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精神障碍者病愈后,依法享有入学、应试、就业等方面的权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有关单位不得以其曾患精神障碍为由,取消其入学、应试、就业等方面的资格。

  精神障碍者病愈后,有权参加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残联应当为精神障碍者提供就业培训和推荐就业服务。

  精神障碍者病愈后,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者聘用合同期内,其所在单位应当为其安排适当的工种和岗位,在待遇和福利等方面不得歧视。

  心理危机干预中心正在筹建

  记者:北京、杭州、深圳等地近年来已建立了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条例》第二十一条也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组织应当开展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从组织、人员和措施上提供保证,降低突发事件发生后精神障碍发病率。我市在这方面有何进展?

  胡珍玉: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曾连续几年在“两会”上提出过关于建设宁波市心理咨询与治疗中心的建议。目前这一工作已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2005年市政府投资1000万元、台商捐资500万元的宁波市心理卫生中心已经立项,正在积极筹建。届时,心理危机干预中心也将在该中心挂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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