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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银行何不改一改这为抢包贼助虐的行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3日12:00 光明网
慕毅飞

  4月8日下午两点,辽宁普兰店市繁华的中心市场附近,两位妇女从一家工商银行领出15万元人民币,准备存到建设银行去,这钱是给她们在大连的孩子买房子的。她们刚走出银行不到200米,就遭遇了劫贼。在行人眼里,“就看见一个小伙儿在前面跑,一名三十岁左右的妇女在后面拼命地追,还有一名大约五六十岁的妇女跟在后面追。大概追到龙凤大酒店门口的时候,甩开她们四五米远的小伙儿跳上一辆摩托车,两个人就沿着体育路向南跑了”(4月9日《半岛晨报》)。

  虽然飞车贼逃离的瞬间,被人拍了照片,被形象模糊;虽然警方迅速展开了调查,但现场线索恐怕不多,破获的希望不会很大。人们可以痛恨劫贼猖獗,可以寄希望于警方打造出社会的安宁,但就案说案,这起劫案的背后,有银行的行规在助虐。

  按常理分析,两位妇女肯定知道从工商带钱去建行是有风险的;钱不从工商汇,要从建行汇,对汇款、收款的双方来说,都不会有任何好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她们的钱存在工行,孩子买房的收款单位却是建行;虽说不同银行之间实行了通汇通兑,但对不起,从工行把钱汇到工行去,手续办完,钱就到对方的卡折上了;如果把钱从工行汇到建行,则要两个工作日,遇到双休日,这双休日还得除去,最长可以耗上4天。因此,两个妇女只能冒着被抢的危险,携巨款,从工行走向建行;结果,发生了途中遇劫的悲剧;如果歹徒弄枪使刀,难说就不会弄成血案。

  所有银行都已联网,同一银行的不同分行之间,可以做到即汇即到。那么,不同银行之间,为什么就不能即汇即到?从技术上说,应该没有什么障碍;但从拉拢客户、滞留款项的角度看,弄出两个工作日的行规,对银行是有好处的。至于这会给客户造成什么不便,带来多大风险,似乎并不在银行的考虑之内。

  我是个男子汉,几天来两次从一家银行携款去另一家银行汇兑,虽然我都选取了最近的线路,都筹划了最安全的包装,都请了个朋友同行,最后,还都是免不了忐忑不安,从一家银行取了款,再走向另一家汇款,一路上前后留意,直到进了那家银行的大门,悬着的心才算是落了地。当时,我就在心里埋怨银行,为什么不能改一改行规?如今,普兰店市的两个妇女,被抢走了15万元现金,不知银行能不能改一改这客观上助虐的行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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