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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离奇掉下疾驰列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3日12:50 武汉晚报

  铁路部门:幻觉引发事故 受伤乘客:被小偷强扔下车

  据新华社电旅客掉下疾驰列车受伤,花去医疗费3万余元还落得脸部残疾,与铁路部门不能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起诉到福州铁路法院。法院通过调解:铁路部门支付医药费,并补偿旅客2.5万元。

   2005年7月3日,乘坐重庆至福州1006次列车的小刘在列车途经鹰潭附近时离奇掉下了火车摔成重伤,住院30余天花去医疗费3.3万元,鼻子还落下伤残。对于小刘提出的赔偿要求,铁路部门予以拒绝。

  小刘表示:他在车上上厕所时遭到小偷抢包,被小偷从厕所车窗扔下了列车。铁路部门提出:由于长途旅行十分疲劳,出现精神幻觉,小刘自己跳下了列车。但是,小刘无法对被小偷扔下火车的事实提供证据;铁路部门也不能就小刘是在出现精神幻觉的情况下跳下列车提出有效证据。

  

  律师说法:

  铁路部门应举证

  厦门的曾律师认为,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存在几种例外。

  如果铁路部门无法证明小刘是由于精神幻觉自己跳下火车,应该由铁路部门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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