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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农民参加合作医疗大病补偿最高可达3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3日13:39 新华网

  新华网南京4月23日电(记者朱旭东)江苏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大病补偿最高可达3万元。江苏省近日在启动全省农民健康工程时,明确提出了这一要求。

  截至2005年底,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口覆盖率已达85.5%,但仍有一些地方存在保障水平不高、参保农民补偿不尽合理的问题。江苏启动农民健康工程,放在第一位的就是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据了解,江苏将确保今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省人口覆盖率达到88%,人均筹资水平不低于50元;力争2010年覆盖率达到90%以上,人均筹资水平苏南、苏中、苏北地区分别不低于200元、100元和80元,其中各级政府扶持资金不低于筹资总额的70%。

  江苏在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稳定增长机制的同时,提出合理调整补偿方案,要求坚持大病统筹,以住院补偿为主、适当兼顾门诊报销的原则,合理设置大额医药费用的分段补偿比例,尽量降低住院补偿的“起付线”。对容易导致因病致贫的高额费用段体现政策倾斜,补偿“封顶线”要逐步提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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