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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不妨给他一个申诉的机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3日20:00 光明网
池墨

  在汉口解放大道永清路口,的姐丁建华出租车后座坐上一男子。车启动不一会,该男子忽然用左手一把勾住丁建华的脖子,右手一用蓝布包裹的硬物顶住她的后脑勺,并高叫:“把车开到武汉市公安局去,我有冤情,我要见局长。帮我联系记者,我有话要跟他们说。”武汉警方沿路监控,经90分钟周旋,终将的姐解救,该男子被警方控制。(《新京报》4月8日)

  劫持人质上访,确实够惊心动魄的,也让人感到匪夷所思。所幸的是,人质被警方成功解救,没有发生意外。用如此过激的手段上访,应该得到法律的严惩,现在,采取“非常手段”上访的男子已经被警方控制,那么,该男子究竟是真有冤情还是假戏真作,相信警方会弄个水落石出。

  这条新闻之所以引起我的注意,是当事人劫持人质的目的与一般的劫匪不同。一般的劫持人质案件,大多与经济有关,无非是想索取钱财,弄点大钱花花。或者是与当事人产生了什么仇恨,为了报复,图一时之快。而这起劫持人质事件,其作案动机竟然是为了去上访,显然,如果不是该男子的精神出了问题,头脑有毛病,就是其确实存在冤情,而且难以通过正常途径表达自己的诉求,需要采取“非常行动”才能够达到自己的目的。此起劫持人质事件,人质被警方成功解救,事件到此似乎结束了,但是却给读者留下了很多疑问,该男子究竟是精神有问题,还是确实有冤情?警方有义务通过媒体给公众一个明确的交代,将事情真相大白于天下。

  行文至此,笔者想起了《南方周末》曾经刊载过的一篇报道,黑龙江省绥化市绥棱县的一个普通农妇黄淑荣,因向当地信访部门反映所在村的土地承包和干部腐败问题,而被多次强制送进精神病院。可见,上访的道路并不平坦,上访者是需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的。针对一些所谓的上级单位竟然强行把正常的上访者送到精神病院这种现象,单士兵先生在《市场报》撰文称,对于上访者来说,久拖不决的上访,花费了他们大量的精力和财力,他们的身心也会为此遭受太多的痛苦。一些上访者田园荒芜,流落街头甚至为上访客死他乡。而把正常上访者送进精神病院,更是带给上访者可怕的梦魇。(《市场报》4月7日)当然,武汉市发生的这起劫持人质上访事件,与一般的上访事件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但是,对方不惜劫持人质,冒着如此大的风险打着上访的旗号,如果不是精神问题,那么,就是万不得已才出此下策。劫持人质上访,如此“大动作”是当事人“作秀”还是犯傻,上访事件究竟是真还是假,不论是哪种情况,警方都有责任有义务去进行调查,如果该男子确有冤情,建议不妨给他一个申诉的机会,虽然劫持人质是犯罪行为,但作为一个公民,他有这个权利。而作为警方,还原事实真相,这既是对当事人负责,也是对公众负责,即是对法律负责,也是对我们的社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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