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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沙吹不停法治的脚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4日08:34 法制日报

  4月22日,风后的北京,显得异样的美丽。

  昨天还是狂风扑面、黄沙弥漫、吹得人们灰头土脸,今天却突然变得异常宁静与温和,为盛装出席“中国与世界:公司法改革国际峰会”的代表们平添了一份好心情。

  上午8时刚过,国家行政学院会议中心的二楼已是人声鼎沸,会议主办者中国政法大

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精心设计的专门介绍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意大利、俄罗斯、加拿大、法国、德国、韩国、香港、台湾等11个国家和地区公司法的宣传展台前,代表们赏心悦目……

  步入会议室,更会发现主办方的独具匠心。主席台后方悬挂的大画板底部由连绵的山峰组成,会议筹委会负责人赵旭东教授向记者介绍说这象征着峰会,一个旋转的骰子上分别刻着大写的英文字母C与R,代表公司法与改革,骰子外面是一个转动的地球,象征本次峰会是世界范围内的公司法学界盛会。

  主席台下右前方的一个支架上,悬挂了一只不太大但十分醒目的铃铛。

  9时整,伴随着悦耳的铃铛声,“中国与世界:公司法改革国际峰会”的序幕正式拉开。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教授不用演讲稿,洋洋洒洒地最先致辞,简短的言语,让人超越时空。他说有四个时间段值得关注。第一个时间段是:再过三年就是中国钦定宪法大纲70周年,1909年清政府颁布了这个大纲,这个大纲的地位不在于它的内容,而在于它对后世所提供的教训,我们吸取了它的教训之后,经过一百年的发展,从新民主主义的宪政跨越到社会主义的宪政,到目前,我国已经基本达成了一致,即宪政的基础应该是市场经济;第二个时间段是:再过三年就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60年中国发生了一些变化。第一个变化,中国共产党已经从革命党转变成执政党,第二个变化,我们从过去完全封闭状态下的计划经济已经走向了全方位开放的市场经济,第三个变化就是对国家的管理方式,从主要依靠政策正在转向主要依靠法律,第四个变化,执政党的思维正在从革命的思维转向建设的思维;第三个时间段是再过两年就是十一届三中全会30周年;第四个时间段就是到明年,是依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10周年。这10年中国法律理念、法律制度、法律文化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而公司法的改革应该在这个背景下来进行思考,在这个思维背景下,探讨公司法改革会得出一些全新的结论。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安健很认真地带了一份发言稿,谦虚地自称因为没有演讲才能。他说,公司法的修订,是各方面共同努力的结果,是集体智慧的结晶,修订后的公司法,还远非尽善尽美,仍然是天衣有缝,法工委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机构,希望和大家共同努力,继续关注公司法的实践,更深入地研究公司法中的即存问题和新出现的问题,使我国的公司法律制度能够与时俱进、不断完善。

  国务院法制办张穹副主任认为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有三部法是最重要的,第一部法律是公司法,是解决公司的成立和成长,即公司怎么生的问题;第二部法是破产法,解决企业、公司破产,即怎么死亡的问题;第三部法是反垄断法,解决企业、公司在市场中如何有利于竞争,促进竞争,反对那些限制竞争行为的法。法制办参与了这三部法的准备工作,公司法已经公布了,反垄断法正在紧锣密鼓的制定当中,破产法正在审议当中,我们要建立市场经济,要完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任重而道远。

  最高人民法院奚晓明副院长也做了精心准备的发言,他幽默地说,带演讲稿是因为要表示对会议的重视。他认为,首先,必须强调对“公司”作为法律上“人”的权利的尊重和保护。公司之独立的人格权,非依法律规定的正当程序,不得任意被剥夺。这是在市场竞争环境下,确保社会交易秩序和商事主体的稳定,保护并实现股东权益的前提条件;其次,审判活动应保持对公司内部事务的适度而谨慎的介入,法官应充分重视对“商事惯例”、“商业经验”和“商业判断规则”的掌握和运用,维护公司的正当经营活动及交易秩序。准确地理解公司法立法精神,树立先进的公司司法理念,提高法官驾驭公司运行、解决纠纷和拯救公司的能力,这既是法院审判公司案件的需要,更是促进公司的繁荣与发展,进而实现社会发展的需要。

  一贯直言的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先生,依然故我,犀利而又直接。

  他说,公司法的顺利通过让他感到由衷的高兴,但同时也为将来公司法能不能得到真正认真的贯彻实施,感到担心和忧虑,有三个问题在他看来很值得思考。首先,要把公司法的条文变成公司自己的理念和自己的文化,还需要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如何能够真正建立一个公司的文化和理念,使其贯穿在企业家身上,是法学家很重的责任和义务;第二,我们的公司在很大程度上是国企改制过来的,国有企业本身的领导机制、决策机制、人事机制、监督机制,有许多方面和公司法的规范并不完全一样,甚至导致我们的公司实践中出现了一种特别的现象,就是国企改革发展过来的公司和公司法里的公司并不完全一样,这样一个嫁接过来的果实必然包含原来的那部分基因,而原来那种传统的管理理念、机制等基因又会影响到现行公司法应该结出的果实;第三,诚信的匮乏和商业贿赂的盛行是市场肌体的两个毒瘤,不切除这两个毒瘤,公司的成长也会形成变态和畸形。最近中央决定打击商业贿赂,这非常必要。

  主办者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的院长王卫国激情地说,新公司法的颁布,是中国公司法改革的一个新起点。我们都生活在一个公司的时代。今天,我们人类社会的资源、组织、行为乃至个人人格,无不打上了公司的烙印。不读懂公司,就不能读懂世界的今天,不把握公司,就不能把握世界的明天。

  黄沙吹老了岁月,吹不去历史的印记;黄沙吹过了沧海,吹不停法治的脚步。

  就像首届“中国与世界:公司法改革国际峰会”的那个小小的会标,只要地球在转动,希望就永远地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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