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遭抢司机不管汽运公司被判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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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4日09:13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重庆消息乘客在乘坐公交车时遭抢,公交车司机不仅对乘客报警的请求置之不理,更放纵抢劫者逃跑。日前,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判决由汽运公司赔偿乘客在乘车时被抢的损失。 经查明,2004年12月25日,曹启明乘坐重庆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的一辆客车前往垫江五洞。车行至高速公路人和路段时,有几人起身强行对曹启明搜身,抢走曹启明身上 9610元。曹启明大喊抢劫,并请求司机报警,但司机置之不理,还应这伙人的要求在高速公路途中停车,让他们下车逃跑。事后,曹启明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由重庆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赔偿原告曹启明经济损失9610元。L(重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