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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警惕“偏袒雇主论”左右政策走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4日10:22 南方网
  红网 吴睿鸫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21日表示,劳动合同法草案不存在“对工人宽、对雇主严”的问题。草案强调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是国家对不平衡劳动关系进行的适当干预,不是偏袒。

  (《中国青年报》4月23日)

  自劳动合同法草案开门立法以来,我们不难发现,有关“对工人宽、对雇主严”的“偏袒论”一直喧嚣不停,无疑是政府官员,还是专家学者,都频频露脸进行极力纠偏。

  比如,前些日子,《新京报》记者采访了有关学者和律师,就草案与中国劳动法制进程展开探讨。而让人颇为吃惊的,这篇文章的题目竞是“专家称劳动合同立法追求劳资平衡未偏袒劳动者”(《新京报》4月2日)。由此看来,质疑《劳动合同法(草案)》偏袒劳动者的人,颇有一定市场。

  持“偏袒论”者,理由有二:一为影响投资论。这些人认为,如果过分保护劳动者,不顾及用人单位的利益,将会误导境内外投资者,认为国内的法律不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不利于我国充分吸引外资;二是影响就业论。他们认为,这种保护力度超越了我国现阶段的社会发展水平,在平衡各种权利过程中过度保护劳动者,反而可能导致影响劳动者就业。

  其实,这两种所谓偏袒理由,是根本站不脚的,更是不值得一驳的。而这些叫嚣“偏袒论”者,却忽略了一些重要的客观事实——劳动合同虽然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签订,但与一般民事合同相比而言,劳动合同有着很大的不同,即在具体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相对用人单位而言,始终会处于弱势地位,劳动关系的天平始终会倾向于用人单位,即使签订了劳动合同也改变不了劳动关系实际不平等的境况。同时,从现实情况实践而言,在实际的劳动关系运行中,合法权益屡屡受到伤害的是劳动者,而不是用人单位。

  眼下,有关“对工人宽、对雇主严”的“偏袒论”,一直高唱不停,愈演愈烈,这个问题值得人们保持高度警惕。因为,在国内,雇主不仅处于绝对的经济强势地位,而且政治强势地位也极易获取,因而他们掌握着强势话语权,况且在政府和专家中还有着他们的利益代言人,他们的话语很容易左右政策走势,进而影响着政策的制订。

  而对于广大工人而言,虽然数量惊人,但他们话语是微弱的,更是分散的。因而,我们政府不要因“偏袒论”的喧嚣,就把工人手中稀缺的权利,再供手让给雇主一方,这样,劳资关系会更加失衡,广大劳动者的权利将会大打折扣。 (编辑:付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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