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对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户给予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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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4日10:41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
我市将对市属六区(含保税区、科技园区、大榭开发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的从事个体生产、经营活动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贫困残疾人,给予每人每月100元的补贴。 补贴从2005年10月起计算,补贴程序实行先缴后补,直接补到个人的办法。并在次年1月份发放一次,补贴资金从各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各县(市)的补贴标准,由当地劳动保障、财政部门会同当地残疾人联合会参照六区标准提出意见,报批后执行。(记者 魏萍通讯员周建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