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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法院顺利执结 汕头岛内价经营场地6天腾退完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4日11:11 大华网

  本报讯(记者赵令蔚,通讯员宿华文、郭庚亮)近日,金平法院成功执结海霸王公司申请执行岛内价公司经营场地腾退纠纷案,位于东厦路62号的汕头市岛内价连锁商业有限公司超市商场首层及夹层的经营场所,经过整整6天紧张有序的搬迁腾退工作,至4月18日下午,被执行场地全部顺利移交完毕。

  台资企业海霸王(汕头)健康娱乐有限公司与汕头市岛内价连锁商业有限公司租赁

合同纠纷一案,经金平区法院和汕头中院一、二审判决,依法判令解除原被告双方所签订的租赁合同,被告岛内价公司应在判决生效后三十天内,将其承租的汕头市东厦路62号首层及夹层房产(含配套设施等)交还给原告海霸王公司。判决生效后,岛内价公司没有按期履行,海霸王公司遂于今年1月27日向金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03年底,汕头岛内价公司在上述承租场地开办大型超市,后因经营不善而发生了一系列的连锁反应。近两年来,以岛内价公司作为被告而诉至金平法院的纠纷案件,除拖欠海霸王公司租金而引发的租赁纠纷外,还有因拖欠大量供货商的货款而引发的60多宗案件,以及拖欠原制冷设备供应安装单位的款项而引发的其他纠纷等,上述案件均已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总标的达1000多万元。

  尽管该案的执行并不涉及对汕头岛内价公司财产的处分,但汕头岛内价公司目前面上可供执行的财产均存放在将被强制执行的场所内,而且在海霸王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前的一、二个月,汕头岛内价公司就已开始拖欠员工工资,涉及人员达160多人之众,被欠薪的员工听闻公司即将被强制搬迁腾退的消息后,担心自己的工资没有着落,情绪激动。这使金平法院对汕头岛内价公司承租场所的强制腾退成为矛盾汇聚的焦点,也使该案的执行从一开始就处于极端对立和不稳定的状态,执行方式方法稍有不慎,各方矛盾极易一触即发。

  为顺利平稳执结该案,并为其他相关案件的执行创造有利条件,金平法院执行局在依法尽快执行的同时,全面做好维稳工作。执行人员不厌其烦地做好被执行方岛内价公司的思想工作,要求其积极配合法院做好供货商和公司员工的工作,自觉履行腾退义务。在金平区经贸局的配合下,与供货商代表进行了多次接触,促使各供货商在4月13日前将仍存放在被执行经营场所中的寄售商品自行搬走;在区劳动局的配合下,引导被欠薪的员工通过劳动仲裁的途径主张权利。

  由于措施得力,工作到位,到金平法院预定的腾退移交日期4月13日那天,岛内价公司经营场所内的供货商货物均已搬走,公司员工也全部平静离场。在金平法院执行人员的现场监督下,历时6天的搬迁工作平稳进行。

  (责任编辑:郑宇晖、蔡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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