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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城管执法人员你可知一巴掌就“打伤”执法尊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4日12:00 光明网
童克振

  据《重庆时报》4月12日报道一群学生在步行街上派发免费健康检查卡时遭到城管制止,其中一名17岁的女学生自称挨了对方一耳光,但却被城管矢口否认,这是昨日早上发生在南坪步行街上的一幕。目前,南坪派出所已介入调查此事。

  学生在步行街上派发免费健康检查卡本是一件公益事情,应该得到城管部门的支持才对,却早来城管人员的“脸上重掌”。女学生陈静被城管人员打哭,遭来市民的强烈指责

,难道城区管理就是靠“打”出来的吗?“粗暴执法”是谁给你的权利?这岂不是损害执法形象?有失执法者尊严吗?

  市容市貌管理直接面对大众,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生活在人民群众的眼中,城管人员的形象,往往被群众认为就是政府的形象,因而使命庄严,责任重大,文明执法是城管人员的“第一课”。而有些城管执法人员行为粗暴,口出不逊,动不动就“拳头执法”,仿佛要“打遍市区无敌手”,才认为有“尊严”,有“魄力”,为了“创收”,罚单如雪花纷飞,规范不规范,给钱就好办,为了罚个更多的款,采取欲擒故纵的“战术”,不穿制服暗暗查,“宰人”是“没商量”。这些心怀不轨的做法严重损害了执法者形象和干群关系,激化了各种矛盾,使工作陷入被动,就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幸好市政执法总队意识到粗暴执法的危害,颁布了七条禁令:即禁止说脏话、禁止动作粗鲁、禁止滥施处罚、禁止毁坏当事人的物品、禁止对当事人采取粗暴的强制行为、禁止赌博、禁止在公众场所酗酒划拳。如有违规者,轻则下岗进行3个月培训,重则被清出执法队伍。市政执法也需要综合治理,首先要加大相关法规的宣传,让市民知法、懂法,才能守法,其次要对执法人员的素质教育,坚决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政府形象,树立公仆也是服务的观念,经常与市民交流,必然能促进工作,城市管理才能名正言顺迈上更大的台阶,打别人的脸实际上就是打自的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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