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评论:“民告官”多,喜;“官败诉”多,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4日14:33 浙江在线

  中国基层法院“民告官”案件近些年大幅增长,有的省市基层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比上年翻了一番,有的甚至增长了200%。另外,政府部门败诉率高也是一个普遍特点。通常有30~40%的败诉率,有些地方甚至高达50%以上。(4月22日《瞭望》)

  “民告官”在从前是无法想象的,而现在成了寻常事,无疑是一个了不起的进步,反映出公众权利意识的觉醒、法制意识的强化和法治理念的深入人心,从一个侧面折射出我

们国家的法治进程。当公民个人和政府发生矛盾纠纷时,无论双方的社会角色多么复杂,力量的对比多么悬殊,他们都可以化为“原告”和“被告”两个平等的法律主体,让法律裁决。这种通过法律解决问题的途径,应该是法治社会的常态。

  但是问题还有另一面。在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民告官”案件的大幅上升,政府部门败诉率的居高不下,又传递了这样一个信息:政府不当行政或违法行政多。一些地方政府不能恰当使用行政权力,为了尽快达到行政管理目的,不顾执法方法、执法步骤等程序性规定,任意简化程序,忽视甚至不知道相对人在行政管理中应当具有的程序性权利,如知情权、参与权。因为没有把握好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的界限,因此一碰到实际问题就以言代法,以权代法,使得在社会利益格局日益多元化和复杂化情况下,不同群体的利益冲突因基层政府不当行政而演变为“官民矛盾”。

  “民告官”案件多,“官”败诉率高,另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是基层政府急功近利的政绩观和“GDP情结”使然。比如在城市拆迁中,补偿标准本应由开发商与公众谈判,但政府却越俎代庖,用行政权力压低补偿价格,以损害老百姓的利益来换取开发商的利益和GDP的增长。如此乱作为,必然被民告,而一被民告,则必输无疑。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政府滥用权力而被民告,并且输掉官司,乃是理所当然。但是政府总是做被告、输官司,终久不能令人释怀,因为这不仅损害了政府形象,更凸现了基层政府法治精神的缺失。这个现象也再次警示我们,行政权力是最动态的、最容易被滥用的一项国家权力。如何制约和规范行政权力,促使政府依法行政,这不仅是避免政府陷入“引火烧身”的窘境的唯一途径,更是打造法治政府的必由之路。


作者: 奚旭初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