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石家庄市破获一起特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4日16:38 新华网

  新华网石家庄4月24日电(周远)以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先后向39人借款319万余元,用于炒股牟利等。日前,严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石家庄市桥西公安分局逮捕。

  据《河北日报》报道,去年8月,省会一些群众向桥西公安分局报案称,严某以每月支付2%的利息为诱饵,向一些人借款300多万元用于炒股。桥西区公安分局立即着手侦查,

获得了严某涉嫌犯罪的证据,于日前将严某抓获。

  经查,严某,无业。自2000年以来借款319万元用于炒股。在借款时,严某许诺无论自己炒股赔赚,每月都要支付利息2%,并保证归还本金。实际上,严某的承诺并没有兑现。由于严某炒股赔了钱,很多人不但拿不到利息,本金也收不回。以受害者韩某为例,她在2005年3月借给严某10万元,约定借期为1年。但是,严某只付了3个月的利息共6000元。

  据了解,按照刑法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10年以下有期徒刑。此案中,许多人因听信严某的花言巧语,将自己的血泪钱拿出来,损失巨大,教训十分深刻。主办此案的桥西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队长江海提醒公众,不要贪图便宜,要选择正常的投资渠道,以免上当受骗。(完)

  相关报道:

  ·

  ·

  ·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