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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医保新规定:省下医药费可用于健身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4日17:25 新华网

  新华网南京4月24日电(周建越)来自江苏省苏州市某企业的两位女士日前向苏州市社保中心申请办理“阳光健身卡”,因为她们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超过了3000元,社保中心同意将其医保账户中的500元钱划入健身卡。今后,她们可持卡在苏州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各定点场馆进行健身运动。

  将积累较多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用于个人的体育锻炼,促进参保人员从“有病治病

”向“无病强身”转变,是2006年度苏州医保政策调整措施之一。

  为鼓励参保职工更多地通过运动强身健体,苏州市劳动保障、体育等部门近日联合拟订方案,将个人医保账户与光大阳光健身卡挂钩,凡在市区统筹范围内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医保个人账户往年结余金额超过3000元的人,均可申领“阳光健身卡”,并可按定额标准将医保个人账户往年结余的部分金额一次性划转记入健身卡后用于健身消费。其中,往年账户结余金额在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的,划账标准统一为500元;结余金额在6000元以上的,划账标准则分为500元和1000元两种可供选择。

  据苏州市社保中心统计,目前市区统筹范围内的医保参保职工为72万人,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员达3.5万余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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