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处罚买假者有困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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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00:51 东南快报 | ||
前几日,一名中国游客携带一只假冒的“阿迪达斯”背包入境法国,被机场工作人员开了“罚单”。这样的事情,大家听来可能会很希奇,因为在我们国家,只有对制假者和售假者予以处罚,并没听说对买假者有处罚的规定。 我省在全国是一个出境率很高的省份,正因为这样,市民们对这一话题非常关注。昨天,就买假者该不该受处罚这个问题,陪审团的读者们继续在本栏目QQ群(23598867)里进行热烈讨论。 专家看法>> 昨日,一位从事了20年法律工作的王姓检察官也加入了我们讨论的行列。他认为,就我国当前的国情来看,经济基础比较薄弱,相应的,作为上层建筑的一个构成部分的法律也达不到欧洲国家的水平,不能像他们那样对买假和用假者立法进行处罚。在我国,处罚买假者的操作性不是很强,因为对于知假买假的情况很难予以证实。 福建信得律师事务所郑宝胜律师也同样认为,在我国,立法对买假者处罚的操作性不强。对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到了假冒伪劣产品的消费者来说,他们也是受害者,不应处罚他们。而对于知假而买假的人来说,他们应该受到道德的谴责。 主持人>> 买假者在无形当中助长了一些不法商家不劳而获的想法。对于我省这样一个出境率很高的省份来说,还是有必要增强市民们抵制假货的观念和意识的,至少买假者在道德上应该受到人们的谴责。同时,也提醒市民们:出国时千万别携带假名牌出境,以免被检验人员依照他国的法律处罚。 本报记者 梅娟/文 陆乙鑫/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