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敢建"违建"停水停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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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01:54 华夏时报 |
本市首个环境整治配套文件昨出台 再敢建"违建"停水停电 昨日,北京市首个环境整治配套文件:《关于查处违法建设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 新建"违建" 水电气热全切断 《意见》指出,对新建违法建设,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企业不予提供服务;另外,凡使用违法建设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不予办理工商、消防、文化、卫生等行政许可;已批准许可的,予以纠正;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积极配合查处违法建设工作,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设计"违建" 半年内在本市没活干 《意见》指出,对参与新建违法建设的工程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依法给予处罚,并分别纳入"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北京市建设行业信用系统"予以警示,同时自违法行为被查处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在本市承揽业务。 拆除"违建" 执法部门可强制执行 违法建设应在有关部门通告的限期内自行拆除,其中影响城市景观、城市环境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必须立即拆除。逾期未拆除的,由所在区县政府组织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强制拆除。 正在建设中的违法建设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并自行拆除;不自行拆除的也将由执法部门依法强制拆除。 依法治"违" 已完成拆违任务35% 市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陆海军介绍,截至4月20日,已完成本市拆"违"任务的35%。他透露,明年围绕奥运场馆周边区域,特别是五环内,再整治22个城中村。 什么是"违建" 依据国家及本市有关法律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本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擅自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及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设工程,均属违法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