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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车前贼看法制节目学偷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01:54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邹乐通讯员韩雪许宁报道李某等3人因涉嫌抢劫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在供述中,3人交代,某收视率极高的法制类电视节目,成为他们学习的“教材”。

  承办此案的丰台检察院检察官介绍,2月1日晚,嫌疑人李某、宋某、寇某3人在方庄劫得一辆汽车并抢得2100元及手机一部。检察官说,3人交代,抢劫方法是受目前收视率极高的某法制节目的启发。他们模仿节目中报道的作案手法,预谋分工、准备工具并实施抢劫

。检察官分析,一些法制类节目为吸引人眼球,过于翔实地描绘犯罪手段,无意中“启发”了犯罪分子。检察官呼吁,媒体应严格把握新闻导向,以免在传播过程中起到负面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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