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饮酒后死亡,酒的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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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02:46 燕赵都市报 |
本报邢台电(记者张会武 通讯员红梅、院红、双友)邢台县某消费者之子与朋友饮酒时不幸身亡,家属怀疑与当日所饮白酒有关,邢台县质监局一纸质检报告及时化解了一场纠纷:酒是不合格产品(达不到其标称的一等品标准),但并不是致人死亡的直接原因。 近日,邢台县某消费者之子几天前与朋友饮酒后死亡,家属怀疑与当日所饮白酒有关。邢台市质监局接投诉后立即指示邢台县质监局对此事深入调查并妥善解决。 邢台县质监局执法人员接指示后迅速将某批发部内涉嫌伤人的某某牌“纯粮烧锅酒”进行了查封,随后邢台市质监局质检所对该酒的抽检样品进行了检测。 质检报告显示,标称一等品的某某牌“纯粮烧锅酒”杂质、酒精度、总酸三项指标不达标,但在甲醇、杂醇油、氰化物等可能致人死亡或伤残的卫生指标方面却未发现有超标情况。 邢台县质监局在当天下午将检验结果告知了当事双方,并对双方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说服解释。 在邢台县质监局的调解和主持下,双方达成谅解并签订协议书,事件终于得到了解决。 ■特别提醒 质监部门提醒消费者选购白酒时最好到有信誉保证的正规销售场所选购,同时邢台市质监局也提请消费者及时关注邢台质监网站(www.xt-zj.com)及质监部门在新闻媒体发布的各种质量报告及质检信息。 如在消费过程中遇到假冒伪劣等质量问题,可及时拨打质监热线12365或0319—2021012进行投诉,质监部门将利用其专业技术优势为消费者排忧解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