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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白祛斑类护肤膏霜合格率69.7%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03:08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刘浏)昨日,市工商局发布了对化妆品的最新抽查结果:为进一步加强对化妆品市场的监管,市工商局一季度对全市部分商场、市场、超市经销的化妆品,包括口红、唇膏、美白祛斑类化妆品、婴幼儿护肤品等进行了质量监测。本次共监测唇膏(口红)、婴幼儿护肤用品、美白祛斑类护肤膏霜三类化妆品60个批次,经监测合格48个批次,合格率为80

%。其中,监测的13个批次的婴幼儿护肤膏霜,商品质量好,合格率达100%;14个批次的唇膏(口红)合格12个批次,合格率达85.8%,商品质量较好。不合格唇膏(口红)主要是1个批次商品耐热耐寒指标不达标,1个批次标识不合格。

  经监测发现,美白祛斑类护肤膏霜质量令人担忧。在监测的33个批次美白祛斑类护肤膏霜中,合格23个批次,合格率69.7%。其中有7个批次的商品汞含量严重超标。汞含量超标1000—5000倍的有1个批次,汞含量超标5000—10000倍的有3个批次;超标10000倍以上的有3个批次。其中标称生产单位为广州市太和康美容保健品厂生产的“卡丝美”牌“7天强力祛斑套装”、标称生产单位为深圳市利达日用化工厂生产的“丽之春新一代回春素A、B霜”和标称生产单位为中国济南开发区太容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太容”牌“太容纯中草药美白祛斑霜”极为突出。

  针对商品质量监测结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已责令被监测人将不合格商品下柜停止销售,并积极进行后处理工作。同时召开商品质量监测工作情况通报会,邀请承检单位专业人员讲解商品质量知识,帮助企业查找问题、进行商品质量整改。对存在安全隐患、严重质量问题的不合格商品和假冒商品将依法进行严处;对异地流通到本市的严重不合格商品,将抄告相关地工商机关,从源头上追查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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