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建议设立志愿者“警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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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03:09 红网 |
红网4月24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高 攀 龙 涛) “我建议组建一支由志愿者组成的‘公安’队伍,义务维护我们的社会安全。”昨日的警察学院活动中,学员胡向阳特意委托记者向长沙市公安局提交一份建议书,希望能通过自愿报名的方式,设立志愿者“警察”,由市民自己维护社会的治安。 在建议书内,胡向阳建议在18-50岁的公民中招募志愿者“警察”。“他们必须身 体素质良好,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无犯罪记录,并且有志于义务协助人民公安预防、举报、打击犯罪的市民都可报名参与。经过公安部门岗前培训后义务上岗。”至于志愿者的工作内容,胡认为可让他们参与长沙市举办的商业、体育等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交通秩序、组织义务反扒分队,平时还可在学校、企业、社区进行普法教育,监督学生进网吧,举报、协助抓捕犯罪分子等。 长沙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报读者的建议提得非常好,表达了市民对警察关心和体谅的心情。长沙市公安局目前已组建了如保安队员、巡防队员和反扒志愿者等队伍,有条件的市民可以踊跃参加。 稿源:红网 作者:高 攀 龙 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