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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道德法庭”树文明新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04:48 大江网-江西日报

  叶章青 邱野 本报记者胡萍

  “这是我的错,邻里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应因为一点小事影响团结。”面带愧色的蔡小华刚说完,张九生赶紧接过话茬:“我也有不对的地方,这件事对我教育很大,从今以后我决心做个文明人。”随后,两人走到一起握手言和。

  蔡小华和张九生是万安县芙蓉镇龙溪村村民,两人是邻居。前段时间,因蔡小华看管不严,他家的牛损毁了张九生家的蔬菜,两家因此大闹起来。村里“道德法庭”于4月初对此事进行“庭审”,由村民推选出来的退休干部、“道德法庭”庭长肖先明开庭作调解,使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在农村,不孝敬老人、邻里不和、小偷小摸等事件时有发生,这些现象虽有悖道德但又够不上刑事案件,却严重影响了农村的和谐稳定。为帮助群众分清是非、善恶、美丑、荣辱界线,万安县在全县农村设立“道德法庭”,由各村的村干部、德高望重的老人、离退休干部、乡镇公安人员和片区民警组成。当村民间发生类似介于道德与法律之间的纠纷时,村里的“道德法庭”就开庭调解,通过组织广大群众参加“庭审”过程,将有关法律知识、社会主义道德准则等让当事人和旁听群众心中有数,大家一起讨论是非曲直,这一教育形式起到良好的作用,弘扬了文明守法、勤劳致富、孝敬老人、互帮互助等文明新风尚。据了解,今年,该县“道德法庭”共开展活动330多次,成功调解各类纠纷400多件,受教育群众3.5万人次。

  记者点评:

  古人云:“小善渐而大德生,小恶滋而大怼作。”在农村,农民常因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引发纠纷。这些小事看似“小恶”,无伤大雅,实质上却潜移默化地导致村风民风的变化。

  应该看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仅有农村硬件设施的改善还远远不够,只有农民的思想道德、文化素质提高了,农村才会更加文明和谐。良好习惯的养成需要教育,需要规范;市民素质的提高更需要从小处入手,从日常的行为抓起。

  万安县“道德法庭”的开设,调解的不仅仅是农民之间的纠纷,还调出了正确的道德观、荣辱观,调出了社会主义的文明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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