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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校车享受优先通行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05:32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据新华社合肥4月24日电近日,合肥市122辆校车贴上了“接送学生专用校车”统一标志,有了这张“身份证”,这些校车就可以享受到优先通行权。

  据了解,可以享受优先通行权的校车包括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小学、幼儿园等学校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7辆以上客车。贴有“接送学生专用校车”标志的校车,具有和公交车同等的通行权,凡是公交车可以通行的单行道及“禁左”路口,校车均可通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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