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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恐怖信息判管制半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05:38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本报讯(记者潘峰通讯员朱林)东至县某中学高三学生唐某,因对学校安排高三年级农历正月初八开课一事不满,便以写匿名恐吓信的方式逼迫学校放假。4月12日,东至县法院对我省首例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被告人唐某管制6个月。

  2006年2月6日晚,唐某以“失落的人”的名义写了一封恐吓信,说自己是学校以前的一名学生,因故未考取大学;后学会制造简易炸弹,现自制了3公斤炸药,要在学校实施爆

炸。2月11日,唐某所在学校收到恐吓信后,立即向上级汇报并报案。接警后,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加强案件侦破和全县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经过8个小时的艰苦侦查,12日凌晨,办案人员初步锁定作案人员,抓获犯罪嫌疑人唐某。

  法院在审理中认为,被告人唐某编造爆炸威胁信息、制造恐怖气氛,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鉴于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又系在校学生,从教育、挽救和感化青少年的角度出发,可对其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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