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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规范因私出入境中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07:26 大众网-大众日报

  本报济南4月24日讯记者从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获悉,省公安厅出台四项措施,规范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

  据了解,具体措施有降低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的备用金数额,将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交存银行并由公安机关监管的备用金由原来规定的100万元人民币减少至50万元人民币;组织成立山东省因私出入境中介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改进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中介活动

相关国别变更登记办法;加大对非法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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