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奖励发动群众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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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07:43 潇湘晨报 |
昨日召开的全省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透露,省公、检、法、司等部门将联合发布《关于敦促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敦促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在规定期限内投案自首,将依法从轻处罚;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或继续进行犯罪活动,将坚决对其依法进行处理。 单位和个人发现有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或犯罪嫌疑人,应立即向司法机关报案和举报 (省公安厅举报电话:0731-4590320;各地举报电话110),举报一经查实,将视情给予奖励。会上,张朝维还指出,公安机关将会加大对涉黑涉恶线索举报的奖励力度,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在全省范围内打响一场打黑除恶的人民战争。伍 俊 曾楚禹 胡志文 张世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