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校车标上“身份证” 享受优先通行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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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08:10 新华网 |
新华网合肥4月24日专电(记者杨玉华)近日,合肥市122辆校车贴上了“接送学生专用校车”统一标志,有了这张“身份证”,这些校车就可以享受到优先通行权。 据了解,可以享受优先通行权的校车包括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小学、幼儿园等学校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7座以上客车。贴有“接送学生专用校车”标志的校车,具有和公交车同等的通行权,凡是公交车可以通行的单行道及“禁左”路口,校车均可通 行;在公交专用车道前方有障碍时,校车可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临时借用相邻车道。此外,为方便“校车”接送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在不影响道路通行和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经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同意,可以在城市道路设置“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停靠站,其他车辆一律不得停靠。(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