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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领班偷退41万元赃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08:12 南京晨报

  一名合资公司的副领班,利用职权先后收受供应商41.5万元贿赂。他在落网前将赃款全部退还企图“毁尸灭迹”。近日,经镇江经济开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判处他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中专生当上副领班

  今年31岁的潘功毕业于一所成人建筑中专学校。1998年,他进入一家合资公司。2003年底,他被公司任命为负责机械处制造部门的副领班。

  成为副领班后,潘功和领班一道每月制订设备采购计划表。经公司有关领导批准后,再报公司采购部门申请采购。设备采购到位后,他还要负责将设备一一检查对照,再验收入库。此外,在供货过程中,一些供货商们从潘所在公司获得询价单后,即要准备供货。但供货商往往对需要的设备到底是什么样子却不太清楚,一旦设备进口后发现不是需要的设备,遭到退货后,就会给供应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因此,潘所在公司便规定机械处要派人带供货商到生产现场或仓库去实地验看设备。

  利用职权受贿41万

  有了上述职权后,潘功实际上拥有了相当重要的职权。在一些供应商眼中,他成了不能得罪且必须处好关系的重要人物。

  2003年,因为工作关系,潘功偶然结识了上海某电子科技公司的负责人蒋某。蒋某的公司是潘所在公司的一名重要供应商,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蒋某先后10余次给潘好处费28.5万元。

  在与蒋某“交往”的同时,潘功还与南京一家科技开发公司负责人邹某建立了“良好的关系”。2004年11月底,邹通过公司询价和参加网上竞标,取得了一个价值38万余元的轴封订单。为表示对潘功提供帮助的谢意,邹某将算好的58000元现金交给潘功。此后,邹某又先后两次给潘功72000元好处费。

  害怕案发忙退赃款

  2005年1月,潘功在负责请购一批机械轴封时,违反工作程序,使公司多付出巨额货款。不久,有知情人向公司反映了这一情况。公司管理层于当年10月27日找到潘功进行调查。

  为防夜长梦多,潘某几天后即打报告辞职离开。2005年11月1日,潘功事先从银行提出一笔钱,然后打电话将蒋某叫到自己家准备退赃。两人反复商量后,决定将蒋某在浙江的朋友周某连夜找来,以潘功还借款的名义,由周某打一张收条给潘功,蒋某收回28.5万元贿赂款。11月2日,潘功又将邹某叫来。邹某安排一朋友到潘功处取回贿款。同样在退回赃款时,潘功也要邹某打下收条,并与其约定,退的钱是还给邹某的借款。

  然而,公司管理层感觉潘功行为十分反常,就向公安机关报案。2005年11月26日,警方在镇江市解放路将潘功抓获。不久,潘功即将全部犯罪事实一一供述。(犯罪嫌疑人系化名)

  作者:辛鉴 高文玉/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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