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和会计岗位亲属须回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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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08:30 法制日报 |
亲属不能当秘书或会计 博士可免试直接进入考核 应聘工勤岗位要考试 考试与公务员考试有区别
本网讯记者阎永纬 大连市近日出台了《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办法强调事业单位招聘的公开性,特别提出公开招聘中要实行回避制度。 办法要求,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办法对引进人才中可免试直接进入考核的情况作了具体规定:急需引进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具有与岗位相一致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具有博士学位的;符合国家政策性安置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的;因保密需要不宜公开招聘或专业特殊难以形成竞争岗位的;根据有关规定在系统内进行岗位交流或竞争上岗的。 办法要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不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需要考试,工勤人员也应参加考试。应聘工勤岗位的人员,可根据需要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每名应聘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要形成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没有形成竞争比例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进行调整。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与公务员考试不尽相同,其笔试内容各有侧重,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 (责任编辑 郑剑峰) |